后面的其实不用多说了。
我活到这个岁数,最认一个理,公家的钱和自家的钱,得分开花。购房者交的预售款,银行放的贷款,那是用来盖楼、付工程款、还债的,不是谁口袋里的零花钱。
可你看这笔账,钱变成了墙上的画,变成了大洋彼岸的冠名牌子,变成了停在机场晒太阳的飞机。这些东西有个共同点,它们都不产生一分钱的经营回报。
名画堆在储物室里落灰这件事,我琢磨着挺有象征意味的。买的时候大概是想挂在会所里撑门面的,可连个正经仓库都没给它们安排。说明什么,说明买画的人在乎的可能压根不是画本身,是“我买得起”这四个字。面子挂没挂上墙不好说,钱反正是花出去了。
还有一点让我觉得不太舒服。清盘人追那200万美元的时候,发函、协商、走法律程序,忙活半天。可那12亿港元的捐赠,报告里记了一笔,然后呢,没了。
不是清盘人不努力,是规则摆在那儿,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,想收回来得跨好几个国家的法院。
我就想,当初签那张支票的时候,有没有人问过一句,这钱跟盖楼有关系吗。如果问了没人听,那问就不在某一个人身上了。
说到底,信用这东西,建起来要几十年,塌下来就一瞬间。名画可以拍卖,飞机可以打折卖,冠名牌子摘不摘其实也没人在意了。
可那3600亿的申报单还摆在那儿,背后是多少个等着交房的家,这个账,不是拍卖槌落下去就能了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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